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已經開始囉!請農友把握時間申報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已於本(114)年1月2日開始受理申報囉!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該計畫各項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即農友所稱休耕)、繳售公糧稻穀、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等措施,每年全國統一於1月受理申報作業,今年受理申報期間適逢農曆春節假期故延至2月8日止,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加的農友,務必把握於本(114)年1月2日至2月8日申報期間,至全臺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另外,申報地一經選定且已申報者,當年度即不得變更申報鄉鎮喔!

本年推動「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轉()作、休耕獎勵金及水稻收益全面提高!

稻米集團產區契作農民:公糧轉契作獎勵金1萬元/公頃;優質品種獎勵金3200元/公頃;生產資材補助3000至5000元/公頃。

繳交公糧農民:在公糧收購總量不變下增加計畫、輔導數量,另為輔導收購價格提高每公斤1.5元,調整後相當每公頃增加2萬元(兩期稻作合計),提高農民收益功能及支撐糧價。另公糧納入水稻收入加強型保險,讓稻農可獲得更全方位保障。

種植雜糧農民:轉作休耕獎勵金提高1萬元/公頃;107-110年任一年內之二期申報公糧紀錄者,不種稻轉雜糧旱作獎勵1.5萬元/公頃,參與雜糧集團產區契作再加碼0.5萬元/公頃。

耕作期依作物生長期及栽培習慣自由選取最合身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配合國內農友多元耕作特性,除公糧另有規定外,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以符合「耕作起始日為114年各月1日、11日、16日或21日,結束日為各月10日、15日、20日或最後一日,且須為連續4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例:2/1-5/31或3/16-7/15)申報1次耕作措施為原則,全年申報上限為2次;但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間不得重疊,另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限申報1次且不得跨年度,其餘措施之耕作期間得跨年度種植(例:9/16-翌年4/15)。不熟悉自選方式或已配合當地耕作習慣的農友免擔心,可參考縣市政府推薦「在地農友耕作模式」,各種經典耕作組合「套餐」任君挑選。

該分署再次提醒農友,倘實際種植情形有異動、與原申報內容不符時,務必在原申報耕作期間開始之前,至原申報地辦理更正,耕作期間一旦開始,將無法受理變更申報唷!

由於每年都有少數農民遺漏或忘記申報而喪失獎勵機會,農糧署南區分署特別強調,本計畫採實質登記制,無論參加哪種措施,都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作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請農友儘早完成申報,好安心耕作!

蔡 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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