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掛牌正式上路,南警於執法首日起即針對未依規定懸掛牌照之微型電動二輪車加強取締,除依法製單舉發外,意促使微電車所有人應儘速辦理領牌作業,以維護本市交通安全。
南市警統計113年11月30日、12月1日等2日,未依規定懸掛牌照行駛、道路停車及牌照遮蔽等違規計82件,其中外籍人士佔59.7%;另酒後駕車(含拒絕酒測)8件、未戴安全帽、超載等其他各類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計33件。
交通警察大隊長洪國哲表示,未依規定領用牌照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如再次違規上路仍會依規定舉發,得不償失。南警亦將持續分析取締數據,利用社區據點、各級學校、工業區及公司行號等各項集會場合實施重點對象宣導,以提醒用路人應切實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