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為防制交通事故,同時減少交通違規對於行車順暢的影響,南警評估轄區「易肇事路段(口)」相關數據、違規態樣及道路順暢程度,於113年在20處路口規劃建置科技執法設備,迄今已建置完成,並於113年11月30日上線啟用,地點如下:
一、善化區1處:中正路66巷與建國路78巷口。
二、新市區1處:樹谷大道與紫楝路口。
三、永康區5處:復興路與高速一街二段口、中正北路與永安路口、永安路與仁愛街口、中正南(北)路與中正路口、中正北路與王行路口。
四、東區2處:東門路與自由路口、大同路與國民路口。
五、中西區1處:西門路與民權路口。
六、南區4處:大成路與國民路口、金華路與健康路口、中華西路與新興路口、金華路與新興路口。
七、北區4處:東豐路與長榮路口、公園路與和緯路口、小東路與勝利路口、西門路與北安路口。
八、安南區2處:長和路與永安橋路口、北安路與怡安路口(含長溪路與怡安路口)。
本次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執法重點以取締「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不依車道行駛」等項目為主,此外,本局為加強轄內速度管理及闖紅燈易影響交通安全之重點路段,亦增加6處固定桿執法設備,地點包含:麻豆區市道173線(紀安國小前)、白河區172線36公里處、後壁區市道172線與南76線路口、仁德區虎山橋下橋處文華路段(往北行向)、永康區河堤道路與洲工街175巷口及南區安平港聯外道路(鯤鯓路127之5號前),部分細節均於本局官網公布提供各駕駛人參考,另為避免部分民眾未熟稔路況,同時俾使駕駛人習慣建置後的交通環境,將展開為期「2個月」宣導期,預定於114年2月1日起正式舉發處罰。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在此呼籲,科技執法之建置非以處罰為目的,係為導正及嚇阻部分違規駕駛人的不良習慣,據以達到防制交通事故及維護道路(口)順暢等效果,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相關交通規則,相互禮讓營造友善用路環境,避免違規觸法,維護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