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https://youtu.be/RAnxwblerIA?si=LyYpF7PBkcZrGuHJ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特警賴小隊長、陳姓隊員及李姓隊員5月3日2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期間,行經臺南市金華路附近,發現一名吉姓泰國籍移工(男、91年次),騎乘電動機車竟低頭使用手機,警車在旁也完全未發現,因此立即對其進行攔停檢查,過程中警方察覺該駕駛雖配戴口罩,卻仍散發出濃厚的酒味,因此於現場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沒想到測定顯示酒精濃度高達0.82mg/l,超出法定標準甚多,已構成公共危險罪。
據警方調查,吉嫌雖在臺工作,但目前仍不太會說國語,無法順利製作筆錄,警方對此早已經驗豐富,立即聯絡通譯協助順利完成所有程序,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至南市地檢署偵辦。
南警保大大隊長蔡宗昌表示,本次特殊任務編組同仁除認真執法,遇有外籍人士涉案時,還能善用通譯資源,不僅順利完成偵辦程序,同時保障外籍人士法律權益,充分表現執法人員專業,值得肯定!
蔡大隊長也呼籲酒後駕車損人不利己,依據國內學者研究,酒測值達0.55mg/l時,肇事率已達正常人的10倍,而酒測值達0.85毫克mg/l時,肇事率更是高達正常人的50倍,民眾若外出餐敘飲酒,請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善用民間代駕服務,切勿心存僥倖或貪圖一時之便酒後駕車,否則觸法送辦外,還將面臨鉅額罰款,該大隊將持續貫徹市警局要求「酒駕零容忍」政策,積極機動巡邏盤查,嚴防酒駕違法情事,保護市民大眾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