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長安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其所飼養雞、鴨多日陸續遭竊共8隻,損失約新臺幣6,000元。經員警調閱住家及各路口監視器分析比對行經軌跡,研判犯嫌居住區域及犯案所騎乘腳踏車特徵,經多日追查,終於在安南區本原街發現疑似犯嫌腳踏車,經查訪發現腳踏車所有人黃男(48年次)涉有重嫌,遂於昨(21)日通知到案說明。
經調查,黃姓竊嫌分別於9月28日竊取被害人雞隻4隻、11月18日及19日各竊取雞、鴨各1隻,3次行竊共竊取雞鴨共8隻,價值約新臺幣6,000元。
長安派出所所長黃俊榮及警員陳奕兆鍥而不捨追查,多日比對查訪,甚至與熱心民眾互加好友聯繫通報,終在昨(21)日通知黃嫌到所說明,黃嫌自知難逃法網,將所竊取之剩餘雞鴨(3隻)返還,全案調查後依竊盜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