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先前麻豆監理站於112年8月24日查獲某間公司隱身在臺南市安定新吉工業區,其所屬自用小貨車非法經營汽車貨運業,該公司因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遭重罰金額新臺幣50萬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由於媒體報導及批踢踢討論轉載後,陸續接獲不少民眾詢問如何成立合法貨運業。
麻豆監理站表示汽車貨運業為特許行業,必須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其成立門檻的資本額、車輛及停車場條件為:(1)汽車貨運業最低資本額新臺幣2,500萬元以上,其屬專辦搬家業務及金門、連江地區經營汽車貨運業者,最低資本額應為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但個人經營小貨車貨運業則不在此限。(2)汽車貨運業應具備全新貨車20輛以上,其屬專辦搬家業務者應具備全新貨車8輛以上,金門、連江地區經營汽車貨運業者應具備全新貨車5輛以上,並得視營運需要購置聯結車併同貨車計算。(3)設置或租借停車位。
然而不少民眾也詢問資本額、車輛及停車場不足的情況,要如何成為合法貨運業?假若本身只有1台小貨車時,可領用營業號牌成立個人營業小貨車貨運業,以自購小貨車1輛為限,惟車齡不得超過2年,該車主需領有營業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原則不得僱用他人營業,例外如疾病或其他重要事故方可僱用),以及運輸業停車位1格。
麻豆監理站再次提醒~以公司名義非法經營汽車運輸業,若為小型貨車者第1次處罰新臺幣50萬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大型貨車者第1次處罰新臺幣80萬並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累計最高處罰金額高達新臺幣2,000萬並吊銷牌照及駕照,千萬不以自用貨車運送貨物收取運費,一定要依規定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成立合法貨運業,方能安心運送貨物有保障。
9/23週六補班日,麻豆監理站轄區代檢廠暫停夜間車輛檢驗服務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112年9月23日(六)為補行上班日,該日將比照正常上班日,汽車代檢廠受理車輛檢驗至17時,但停止夜間檢驗服務。麻豆監理站轄區代檢廠9月23日將提供服務至下午5時截止,暫停夜間5時至6時之檢驗服務。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車輛應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應於指定日期前1個月內)申請檢驗,定檢時請攜帶行車執照(營業車輛經申請者需附牌照登記書),並確認汽車強制險有效期為30日以上,就近至代檢廠或公路監理機關驗車即可。
麻豆監理站提醒各位鄉親,本轄區計有22家汽車代檢廠,雖然9月23日補班日僅暫停夜間營業1小時,但仍請車主提早規劃車輛驗車及保養,以確保車輛性能正常及行車安全,避免檢驗逾期而受罰。
另因應科技與網路時代的來臨,順應民眾生活習慣的改變,麻豆監理站積極推動以電子通訊方式通知車主各項監理服務訊息,作為傳達各項監理資訊之管道,例如通知車主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或提醒忘記繳納汽燃費之車主應繳款等訊息,該服務申請作業相當便捷,可透過該站轄管22家代檢廠即可登記申辦,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