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臺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二中隊高中隊長及林姓警員4月15日11時許巡邏勤務,在臺南市安南區北安路附近發現一部銀色普通重機車,在車水馬龍的路口不僅闖紅燈,隨後又不顧該單行道路已劃設單行標線,並明顯標示有禁止進入路牌,竟逆向違規擅行騎入,場面險象環生,猶如一顆不定時炸彈在街頭上移動!為防止渠發生危險及保護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警方遂立即上前盤查,將渠攔截後發現,駕駛黃嫌(62歲)身上散發出一股濃濃酒氣且面有酒容,經酒測結果竟達0.31MG/L!
經了解黃嫌至今已是第3次酒駕,本次稍早因渠朋友邀約與朋友一起喝了三瓶啤酒,後因要外出購買午餐,貪圖方便遂騎車上路,又為了抄近路而逆向行駛,豈料遭警方查獲,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警保大大隊長蔡宗昌表示,酒後駕車造成交通事故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該大隊將秉持臺南市政府市長黃偉哲及警察局廖局長要求,嚴守「酒駕零容忍」政策,疫情鬆綁期間,打擊酒駕不鬆懈,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以免涉入法網害人害己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