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警員黃毓展於113年11月13 日12至14時擔服備勤勤務,於12時10分許遇陳姓婦人(55年次)神色慌張的走進派出所,稱於 113 年 11 月 8 日接獲詐騙集團電話,對方聲稱渠係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稱陳民已涉及洗錢防制法,需提供其名下帳戶審核,請陳民將名下存簿全數交付地檢署監管,帳戶總價值約新臺幣 300 萬元,若陳民不配合帳戶監管以自證清白,就要進行法律程序羈押陳民,此外,對方又稱因有開庭需要,需要陳民先行拍攝身分證正反面、數本存摺封面及銀行提款卡傳送給對方,陳民察覺有異,在交付存摺前先行至派出所詢問。
黃員立刻識破詐騙集團伎倆,告知陳民這是現行常見的「假檢警真詐騙」詐騙手法,司法機關不會使用line等通訊軟體要求民眾交付財產,陳民在黃員詳細解說後恍然大悟,成功保住新臺幣300萬元積蓄,對員警熱心協助表示萬分感謝。
永康分局長顏勤峰表示,「假檢警真詐騙」手法往往是利用民眾不懂司法程序害怕畏懼之心理,陷入詐騙集團話術陷阱,慌張之下失去判斷能力,一步步依循假檢警指示前往匯款,呼籲民眾切勿相信任何來歷不明的訊息,若對話內容有提到「需監管帳戶、偵查不公開、要你匯款、解除定存、抵押房產」等關鍵字就是詐騙,有任何疑似遭詐騙情形,應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110尋求警方協助,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