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 5日適逢周末夜出遊人潮車潮眾多,大林所同仁擔服20至22時防制危駕勤務時,在南區大林路32巷口周邊,見莊民駕駛機車車牌號碼陳舊且車身款式特殊,經查詢車籍資料比對及檢查車牌後發現該車所懸掛之車牌係偽造車牌,涉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偵辦。
另夜間天氣晴朗涼爽,本轄臺17黃金海岸沿線更是吸引許多觀海休憩民眾前往,該路段同時為本市銜接高雄重要聯外幹道,為加強維護本轄用路人及借道進入本市旅客交通安全,南警六分局5日23時至24時同步在濱南路(省道臺17線)規劃辦理監警聯合稽查,會同監理站稽查人員,攔查41部車輛,共計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11件、第12條牌照註銷4件、無照駕駛2件及越級駕駛1件。
提醒駕駛人應自律守法,許多駕駛人都反映曾因對向來車改裝頭燈亮度,未調整適當高度造成駕駛人眩光看不清路況險釀事故經驗,尤以雨天更危險。提醒民眾如駕駛改裝汽機車,如自行將大燈改裝成LED或HID燈具而未主動至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記,經聯合稽查攔查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
另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比如燈色異常、排氣管加裝側排、拆除消音器等、無隔熱防護裝置),則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經環保局噪音檢測不合格則依噪音管制法處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無照駕駛更是千萬不可強行上路。另如車牌因故已遭註銷,務必要依規定申請合法新車牌才可再上路,如心存僥倖懸掛偽造車牌行駛上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開罰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百元以下罰鍰,更涉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
警六分局分局長林獻力強調,未來亦將持續透過不定期、不定點滾動式於轄內各重要聯外道路,加強稽查各項重大違規,強力執法以淨化交通、治安,還給民眾一個安全、安寧的用路環境。